江苏省镇江市企业发展服务中心2024年7月招聘2名编外用工人员公告
发布:2024/7/24 9:10:45 被浏览:1455次
根据《镇江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办法》精神,结合本单位编外用工空缺和工作需要,镇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下属事业单位镇江市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决定招聘企业服务岗位编外用工2名。
岗位表(请点击链接查看详情)
一、报考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年龄原则上在35周岁以下;
3.具备良好的品行;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
5.适合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
其他详见岗位表
二、信息发布
在镇江人才在线网站公开发布招聘信息,信息发布时间为2024年7月12日至7月18日(5个工作日),内容包括岗位条件、招聘人数、考试方式、用工形式、薪资待遇等考生应知事项。
三、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7月12日至2024年7月18日。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地点:市行政中心1号楼736室(南徐大道68号)。
报名所需材料:《镇江市企业发展服务中心2024年社会化用工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个人简历、近期免冠照片(电子版)和其他相关资格证明。
四、资格审核
市工信局人事处审核报名人员材料,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降低报名条件并延长报名时间,重新发布公告接受报名。
五、考试组织实施和成绩公示
考试方式为:①笔试;②面试(结构化面试)。
笔试时间:2024年7月下旬,时间90分钟,笔试满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
笔试试题、评分标准采取委托出卷的形式命制,试卷封闭阅评,笔试成绩于5个工作日内在招聘信息发布网站公布。
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拟录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下一轮考试的人员。
面试时间:2024年8月上旬,面试成绩现场公布,满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
面试试题、评分标准采取委托出卷的形式命制。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总成绩折算方式: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
所有考试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在招聘信息发布网站对总成绩进行公示。
六、体检和政审
按照总成绩排名1:1确定体检、考察人选,体检、政审均由镇江市企业发展服务中心组织。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的,镇江市企业发展服务中心确定是否递补,若递补,在该岗位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七、录用
镇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党委会研究通过后,办理录用手续,用工形式为劳务派遣,合同期限2年,试用期2个月。
被聘用应聘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应聘人员本人自行负责处理。
联系人:李主任,联系电话:84423851。
监督电话:84426932。
来源链接:https://hrol.cn/content/news/show/4236.html
岗位表(请点击链接查看详情)
一、报考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年龄原则上在35周岁以下;
3.具备良好的品行;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
5.适合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
其他详见岗位表
二、信息发布
在镇江人才在线网站公开发布招聘信息,信息发布时间为2024年7月12日至7月18日(5个工作日),内容包括岗位条件、招聘人数、考试方式、用工形式、薪资待遇等考生应知事项。
三、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7月12日至2024年7月18日。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地点:市行政中心1号楼736室(南徐大道68号)。
报名所需材料:《镇江市企业发展服务中心2024年社会化用工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个人简历、近期免冠照片(电子版)和其他相关资格证明。
四、资格审核
市工信局人事处审核报名人员材料,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降低报名条件并延长报名时间,重新发布公告接受报名。
五、考试组织实施和成绩公示
考试方式为:①笔试;②面试(结构化面试)。
笔试时间:2024年7月下旬,时间90分钟,笔试满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
笔试试题、评分标准采取委托出卷的形式命制,试卷封闭阅评,笔试成绩于5个工作日内在招聘信息发布网站公布。
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拟录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下一轮考试的人员。
面试时间:2024年8月上旬,面试成绩现场公布,满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
面试试题、评分标准采取委托出卷的形式命制。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总成绩折算方式: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
所有考试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在招聘信息发布网站对总成绩进行公示。
六、体检和政审
按照总成绩排名1:1确定体检、考察人选,体检、政审均由镇江市企业发展服务中心组织。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的,镇江市企业发展服务中心确定是否递补,若递补,在该岗位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七、录用
镇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党委会研究通过后,办理录用手续,用工形式为劳务派遣,合同期限2年,试用期2个月。
被聘用应聘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应聘人员本人自行负责处理。
联系人:李主任,联系电话:84423851。
监督电话:84426932。
来源链接:https://hrol.cn/content/news/show/4236.html
时间:2024/7/24 9:10:45
该信息从网上收集,仅供参考,详细信息建议咨询公招主办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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